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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某些新人~真的一點觀念都沒有 |
房東:夢想家 發表時間:2011-06-30 |
現在公司雖然有口頭約<一般約<專任約 也就是說~同事口頭約回來~你可以簽一般約壓過他~然後開發權也可以取而代之 但是大家都做仲介~這條規定大家都不管(因為這是業內大忌) 後來某新人(事先有跟他灌輸過~同事內踩線是大忌) 但是他仍然去踩同事的線(還硬踩喔) 踩完還理直氣壯 直到前天我不爽直接跟店長說~店長你是鼓勵我們向內開發嗎?? 店長才知道事情大條~去念了那新人~雖然是有這條規定 但是那是要求大家要簽委託回來~盡量不要口頭約 結果那新人還以為離職同事說的 打電話要求那離職同事明天早上到公司說明狀況 拜託~我真的很想罵那新人 你是白癡嗎?你犯大忌~離職同事不是你屬下~也沒領你錢~他憑啥要聽你的!而且他之前還願意把案件的開發權分一半給你 現在還要求人家早上回來公司跟你對質?? 全公司有一半的人都在看笑話了 還不懂低調~! 真的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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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住戶:菜新手 發表時間:2011-06-30 |
說真的....我看不懂你要表達的意思... 但是你所說的[口頭約]被踩 還真的沒什麼阿.... 為什麼你的業主只肯口頭上給你賣 卻肯給別人白紙黑字的合約 這才是仲介要探討的吧! |
2 樓住戶:夢想家 發表時間:2011-06-30 |
專任約大於一般約大於口頭約 所以簽專任約可以壓過一般約~ 一般約可以壓過口頭約 這是公司訂的"內部"同事可以光明正大互踩的制度 口頭約就算開發回來~也會做case study 如果今天這制度存在 那請問樓上大哥 我還需要去外面辛苦找門牌~找土地嗎? 直接拿同事的case study及裡面的騰本找屋主就好了 不是簽不回委託~而這是誠信問題 試問?如果你今天帶你的客戶來公司~你同事直接在你面前遞名片給他~結果在他那成交 那是不是要檢討自己呢? |
3 樓住戶:夢想家 發表時間:2011-06-30 |
補充~ 那位新人就是拿著同事的case study裡面的騰本 直接去找屋主 |
4 樓住戶:菜新手 發表時間:2011-06-30 |
今天那位同事先不說 他一定不能生存在業界中 就是你所說的誠信問題!! 可以我想跟你分享我的想法 普遍運作案件中 在屋主口頭答應後 可以先把資料作好 但不要曝光在公司 等到真正有簽約完動作後 在回報公司 1.case study 目的是給同事方便引導 不是要對同事有戒心 是當案件一曝光之後 踩線問題就會存在 更黑暗的是 [同事大可拿給其他店的朋友去採 不是嗎?] 2.當你發現你努力很久之後 屋主還是只要口頭答應 那打完預防針之後再報回公司 你努力那麼久都不肯簽 同店的同事要採線 就會是機率很小的事 3.最後跟你說 如果你們的店頭或主管不肯教育或解決這些事 那趕快換一間吧 其實在怎麼防 一開始的教育制度不好 同事到最後都是自相殘殺-.- |
5 樓住戶:夢想家 發表時間:2011-07-01 |
其實該位同事媽媽也正好在同一間店做 他媽媽在之前就用專約去壓人家的一般約 我現在做法就如同你所說的 至少簽一般約之後~或是客人決定要買後才上架 我現在手頭上客戶其實都在上次某事後~ 開始打預防針了 只是我覺得~現在他怎麼可以認為這是理所當然 還認為別人不體諒他 我氣是氣這個 這間公司其實不錯~但是就這一條規定讓我跟其他許多同事感到不滿 所以打算去跟店東說(店東跟店長不同人~這規定是店長出來的) |
6 樓住戶:小蛙 發表時間:2011-07-01 |
這就是白幕新人 一般我們公司同事有接觸的屋主 不管有沒有接回來 我們就會有共識不會去碰 如果真的要去簽 也會之會一下 |
7 樓住戶:小牛 發表時間:2011-07-01 |
規則上新人沒理虧 但是道義上是不對 同間公司本來就應該炮口對外 那有炮口對內自家人踩自家人 我們公司同樣有相同制度 口頭約<一般約<專任約 我們公司訂這制度是怕那一天同事不約而同 大家同一天簽一樣的物件回來 而有個依據判定是誰的 而不是讓你不饒而獲去踩自家人的物件 但是大家都有共識就是就算是口頭約也不會去碰其他人的案件 就算是在追同一件也會互相照會 必敬在同一屋簷下工作 每天都要見面 或許那天也需要互相幫忙 不必要為一件物件將全公司同事當敵人吧 就又如同夢想家所說 拿著同事的case study裡面的騰本直接去找屋主 或許原本屋主沒在賣但是是同事去開發出來的淺在客戶 讓你你撿現成客戶 道義上就不對說不過去 真的有本事就去踩別人的物件 有需要到偷雞摸狗偷自家人的物件 這種人日後應該不會有人想和他一同工作 |
8 樓住戶:阿文 發表時間:2011-07-04 |
這應該就是 1.新人純粹就是眼睛很多白色~不懂亂衝亂搞 2.背後是不是有人在教他做壞事或是灌輸不良觀念,而他自己不知道這樣不好?? 嚴以律己,誠以他人!! |
9 樓住戶:嘉義人 發表時間:2011-07-23 |
這個眼晴太白了吧~ 反開發的案子就多到跑不完了~ 玩自已同事的案子~ 會比較好賣嗎 |
10 樓住戶:天之驕子 發表時間:2015-03-14 |
買屋找仲介 , 主要是因為仲介花了時間在找物件 , 而你為了圖方便 , 也只好找仲介 , 但你不用多花時間去一間一間的尋找你夢想中的好屋. 其實中間的差異除了法律規定的6%服務費外(買方1%~2%;賣方2%~4%) , 仲介的價值就在於他們可以提供你各區的物件及花時間去跟屋主議價. 仲介畢竟也屬於房地產專業人員 , 在議價能力, 親和力, 及及察言觀色的能力都優於一般自行購屋者. 因此 , 議價的結果比你自行議價的價格更低 , 是有這樣的可能性. 自行找屋主購屋 , 要注意不良產權的問題 ; 要擁有對屋主議價的口才 ; 成屋銀行貸款成數問題 (要自己找銀行); 代書過戶問題(要自己跑程序及找代書處理) ; 屋主較容易知道你有興趣 , 而難以議價 不過就算房仲公司品牌再大、知名度再高,也不保證完全不會出現交易安全漏洞, 找個好口碑的仲介勝過大品牌,各大品牌的買賣糾紛屢見不鮮,不 見得大品牌就一定好,也不見得小品牌就沒保障,現在代書都以公 開透明化,甚至各仲介皆用相同代書及履約保證普及化,房屋過戶 交易糾紛以不在 之前委託某知名品牌仲介在他遊說下簽了專約 簽專任就只有他能賣,又不會有人跟他搶,沒賣掉又不是他損失,損失的是我們的利息錢, 結果一織N是3個月都沒任何動靜 後來換簽給 廣利不動產 她們仲介人員積極幫我找買方,短短一個月就順利成交 所以跟好的仲介銷售人員有良好的互動, 才會比較容易得的好的方屋資訊這才是重點 小技巧: 1.不論是小品牌或是大品牌口碑好才是最重要 2.跟好的仲介銷售人員有良好的互動 3.眼光精準 貨比三家不吃虧我提供你3種方式讓你參考 第一種 : 貨比三家 房屋買賣請多家仲介公司評估,千萬不要有品牌的迷思而相信一間店的片面之詞房子慘遭賤售畢竟"品牌"是無法給你任何的服務,好的仲介人員才有法子替您服務及設想,為你找尋適合您的房屋且盡力為您爭取適當的價格 多位專業仲介人員來為你評估,告訴你你要的了解的周邊行情價 全民比價網 http://www.prices.com.tw/ 買屋比價刊登表格 http://www.prices.com.tw/house/buy.php 賣屋比價刊登表格 http://www.prices.com.tw/house/sell.php 如果屋主不了解自己房屋的行情,可透過多家專業房屋仲介人員幫你評估,最中肯的建議,避免低價賤賣自己的房子 比價網提供一個不錯的比價服務,比價網已經和3000位以上全省各地的專業房屋仲介人員合作,只要填寫妳買屋的需求,就會多位專業仲介人員來為你評估,告訴你你要的行情價,幫你快速找到你要的房屋,給你更快速的服務才不會浪費你的時間和浪費你的電話費,也不怕碰到黑心的屋主亂開價,買到問題屋,買賣房屋更輕鬆 優點:不用花時間花電話費一家一家比價,刊登訊息後自然會有多位房仲人員來電為你服務 缺點:要自行評估房仲人員的優劣 第二種 : 自己找優質仲介 知名 房仲成交網 http://www.sold.com.tw/ 全台第一家提供仲介評價的網站, 網友可以透過給她們服務過的經驗,給仲介評價 所以讓大家可以安全的辨識仲介的好壞,怕碰到惡質的仲介嘛?如果有碰過惡質惡質,你也可以給他負評價讓大家都知道這位,讓惡質仲介無法生存 優點:由網站提供的評價弁鄍i自行評估 缺點:要花時間和電話費來詢問 第三種 : 找有口碑的仲介人員 我之前經由朋友介紹廣利不動產陳姐 她待人親切,像是家人般一樣 也順利幫我找到一間很不錯的房子 讓我一家人現在住的很舒適 優點:多年口碑公司,服務態度佳 缺點:服務地區並不是能符合每個人的需求,每個人需求不一樣需要找適合自己的地區的仲介 第四種 : 自售或是自買並找有口碑的代書 我都是找這家知名 代書事務所 http://www.collect.com.tw/ 非常好的代書,不但經驗豐富,專業知識都蠻豐富,辦事讓人很放心,而且有店面的會比較好!有問題也可以很容易的找到人服務。 優點:二十多年的老字號公司,有口碑 缺點:服務地區並不是能符合每個人的需求,每個人地區不一樣需要找適合自己的 如果要省仲介費,可以先到這售屋網站看看,裡面幾乎都是屋主自己張貼的房屋資訊 明日黃金屋 http://www.futurestar.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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