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委託出售北市大安區房子一間,底價是三千五百萬元就可售,後來我幫他開價九千萬出價談,有一個台中醫師娘來看了幾次後出價七千萬,我帶著鄙視的眼神說妳到底懂不懂台北行情?哪有人一砍價就砍兩千萬的?妳到底有沒有誠意要買?買不起台北房就別浪費我時間!那個醫師娘立刻嚇得改出價八千八百萬也簽了兩百萬斡旋單,可是我想一想房屋能賣到這麼好的價錢全都是我個人的努力話術手段經驗所造成的,跟屋主一點關係也沒有,與其讓屋主不費吹灰之力笑呵呵暴賺幾千萬我只賺幾百萬零頭仲介費是要賺幾年才能脫苦海不如我自己娃哈哈賺個差價五千多萬,反正屋主也賣到自己要的價錢,我不賺白不賺。問題要怎樣才能賺差價呢,三角簽嗎?還是要屋主改簽實拿三千五百萬其他歸我同意書?會有什麼風險呢?斡旋期只有五天,我今年紅包就靠這一攤了,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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